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JCY-ZB-
项目名称:秩序服务招标文件
采购人(盖章):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章 招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和地址 | 项目名称:【首饰城秩序服务】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1号】 |
2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招金大厦19楼】 |
3 | 招标方式 | 1、发布公告的媒介:山东招金集团官方网站。 2、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9楼1913房间 邮 编:264000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35-8123337 电子邮件:1462950016qq.com |
4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合理最低价中标,详见招标文件。 |
5 | 招标服务内容 | 【招金广场秩序服务项目】营运期日常秩序服务工作。 |
6 | 服务标准 | 不低于本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要求及服务标准》要求。 |
7 | 招标答疑 | 投标人于【2024】年【5】月【6】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招标人。 |
8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商务标、技术标分别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商务标、技术标电子版文件各一份(U盘),分别与商务标、技术标正本一起封装。 |
9 | 其他投标要求 |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秩序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
10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1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额:【14000】万元,壹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已到达招标人账户,只允许用银行转账,并注明“【招金广场项目秩序服务】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账户名称:【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招远支行 】 账号:【 37001666280050149353 】 |
12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5】月【21】日【 9:00 】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9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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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739000元/年,每人每月服务费为3850 元。具体按照乙方实际费用按月结算(详见合同约定)。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4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 时间:自2024年 5 月 1 日至2024年 5 月 7 日17:00止(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9楼合规管理部 方式: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联系招标人办理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 |
第二章 总则
1 项目和招标人简介
1.1项目名称和地址: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投标人的资格
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才有资格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3 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所支付的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5 招标范围
5.1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5.3招标人保留随时增加或减少服务内容的权利。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项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项目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上述所需之证明文件,无法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则中标人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招标人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文件,或宣布招标程序无效,且无需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文件的原因。本标书招标范围如因方案调整而发生变化,则应以最终确定方案的指标为准。
6 招标服务期限
此次招标服务期限暂定为:日常秩序: 2024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共计 12 个月,具体时间以收到进场通知书为准。
7 招投标保证金
7.1投标担保的形式为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汇款凭证,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需)。如投标人未能按约定及时提交汇款凭证,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一个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7.4投标人通过银行汇款到我方指定账户。
1)如有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正式提交投标文件后坚持要求修改、替换及撤回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以任何方式对评标工作施加影响,影响招标顺利进行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影响招标顺利进行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理由拒不同意招标人评标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计算错误所进行的修正;
6)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按中标状态签署合同协议;
7)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8 服务标准
见第三部分《招标要求及服务标准》。
9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人承担考察现场的费用。
第三章 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招标要求及服务标准。
10.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3投标人应该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
10.5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充分理解,一旦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被视为已经认真研究了招标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招标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招标文件所定义的投标人的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并已将这种理解全部反映到投标文件中。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在获得本招标文件后,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包括文件编写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打印错误等,或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
11.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应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包括对质疑的回复),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但不说明质疑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未予确认的,不影响澄清文件的效力和执行。
11.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第四章 投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制作。
12.3商务标包括以下文件:
1)商务标书封面(格式详见附件1《商务标书封面》);
2)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函》);
3)报价清单(格式详见附件3《报价清单》);
4)投标人纳税人信息及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投标人纳税人信息及承诺书》);
12.2技术标包括以下文件:
1)技术标书封面(格式详见附件6《技术标书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8《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近两年同类项目服务经验及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9《投标人业绩表》);
5)秩序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项目执行方案。
b)拟用于本项目秩序人员配置(须按甲方提出标准进行编制,若有其它优化方案可另行说明)。
c)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证书(格式详见附件10《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d)拟用于本项目秩序人员器械、设备、服装等配置(须按甲方提出标准进行配置,若有其它优化方案可另行说明)。
e)秩序维护服务管控措施介绍。
f)投标人可提供紧急支援服务的情况。
g)秩序服务应急预案。
h)培训计划、方案、后勤保障、增值服务等内容。
i)秩序流动率控制介绍。
13 投标文件的要求
13.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相关文件格式(如属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2投标文件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
14 报价要求
14.1投标人在提交标书前,应对本项目的有关招标范围、验收/检查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交通情况等情况均详细研究明了,应认真考虑自身标书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商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自身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已包括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本身的价值金额/投标人的利润/ 投标人应缴的税金等一切费用。如因投标人提高管理水平而降低/提高服务成本或政府减免/增加投标方应承担税负的,均无权要求对报价金额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对投标报价的准确性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错漏,后果自负。
14.2投标报价应已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材料费、劳务费、设备费、保险、因达不到服务标准而增派人员、配合、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本项目各类临时活动的配合措施、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不论投标报价书中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招标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14.3定期评估要求:招标人对服务项目定期的评估。
14.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14.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4.6投标文件报价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14.7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所实施项目的详细清单报价书(必须配备电子文档);仅有投标总价无完整的报价分析者,评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4.8其他报价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可视情况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关于要求和相关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1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对“正本”“副本”的标识不作统一要求)。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商务标)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商务标”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并标明“正本”或“副本”。
“技术标”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并标明“正本”或“副本”。
所有标书均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其他装订方式均不被接受。
18.2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密封在一起:
“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内附“商务标”电子版文件。
“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内附“技术标”电子版文件。
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应附授权委托书。
18.3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文件须分开、单独装入密封袋(箱)中,并用自制封条在开口处密封,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表人签名。
18.4密封袋(箱)的表面,应注明
1)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a)项目名称: 首饰城秩序服务。
B)2024 年 5 月 21 日 9时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
C)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编。
d)注明“技术标”或“商务标”。
18.5如果在密封箱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填写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2投标文件不退还给投标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20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第六章 开标、评标
21 开标程序
2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评标小组人员参加内部开标。评标小组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21.2在详细评标前,招标人将先审定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书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21.3为了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标书,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标书中的价格或实质性内容。
21.4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合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
|
2 |
人员投入(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
| 10 | 年龄、工作经验、上岗条件及以往工作成绩。由评委1-10分间独立评分。 |
3 | 管理服务范围 | 10 |
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时间、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工作标准建立健全。一般1-5分;良好5-10分;优秀10-15分。由评委1-10分间独立评价。
|
4 | 管理制度 | 10 |
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1-5分;良好(管理方案较为健全)5-10分;优秀(管理方案健全)10-15分。由评委1-10分间独立评价。
|
5 | 服务质量水平承诺 | 10 |
本地化服务、服务质量、服务团队组成、应急事件处置等。由评委1-10分间独立评价。 |
6 | 设备软硬件投入 | 2 |
统一服装、设备等物资配备标准和质量情况。由评委1-4间独立评价。
|
7 | 企业业绩 | 8 | 投标人自 2020 年以来从事类似(商场、政府办公、 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面积在 10000 平方 米以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综合评分, 每个项目 2 分,满分 8分(以合同原件和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评价材料为准)。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0分。 |
22 废标处理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书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加盖印鉴,和没有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和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被发现与其他投标人有串标情况;
6)投标人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23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工期及保证措施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打分项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第七章 合同的授予
24.中标通知
24.1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4.2招标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并在公布中标结果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
25.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25.3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5.4招标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
第二部分 投标书格式
附件1 :商务标封面
秩序服务
商
务
标
书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前不得开封
附件2 :投标函
投标函
公司: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开业临时秩序及日常服务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最终(不含税)报价人民币 元,税率 %,税金 元,(含税)报价人民币 元,开业临时秩序服务期限
为 日,日常秩序服务期限为 月。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对定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将严格按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根据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样本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 90 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附件3 :报价清单(以excel清单文件为准)
附件4 :投标人纳税人信息及承诺书
我单位增值税纳税人信息填报如下:
一、我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为第( )类
Ⅰ.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Ⅱ.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
Ⅲ.非增值税纳税人
二、我方开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注明: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我单位最终中标该工程,针对增值税发票,做出以下承诺:
1)我方将提供根据全部合同价款和价外费用按适用税率向发包单位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的增值税发票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税控发票管理系统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2)针对我方的违约行为支付给招标人的赔偿款,招标人只需向我方开具相应收据作为凭证,不开具专用发票。
3)我方收取的全部工程款、奖励款等其他价外款项为含税价,且应就收取的上述款项开具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人代我方缴纳的相关费用,将从我方进度款中扣除,我方开票金额为含代垫费用的进度款相应金额。
附件5 :技术标封面
秩序服务
技
术
标
书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前不得开封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非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非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身 份 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双面复印)
附件8: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 |||||
项目名称 | 甲方名称 | 建设规模 | 服务 起止时间 | 中标价 | 服务范围 |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附件10:秩序负责人简历表
秩序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历 | 职务 | 证书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主管年限 | |||||
曾经服务项目情况 | ||||||
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总人数 | 服务 起止时间 | 服务范围 | |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及服务标准
1 秩序人员投入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人员要求 |
1 | 楼层固定岗、外围巡逻岗、机动岗(消防巡查岗)、卸货区管控岗、夜间通道岗、替休 | 总数【16人】 各时间点:08:00—16:00【 6人】、16:00—00:00【2人】、00:00—08:00【2人】、监控室 3人(三八班制,每班1人)、机动替班岗【3人】。 | 1、45周岁以下; 2、身高170cm以上; 3、具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好。 4、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纹身及不良嗜好。 5、秩序主管级(含)以上关键岗,用人、换人必须经过甲方面试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 6、以上要求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一次不满足,扣款500元,并且要求立即换人。 |
1.1 岗位设置具体见附表《秩序岗位编制明细表》;
1.2 秩序人员要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上岗,否则不准录用;
1.3 秩序人员必须每星期进行2小时体能、队列训练和业务技能培训,要做好训练计划及训练记录以备考核检查(此训不得影响项目秩序工作正常运作);
1.4 班次设置:每班次8小时,三班轮岗制。严禁出现连班现象,到换班时间必须换人,实行考勤上岗上班。
1.5 中标单位派遣的秩序在秩序服务期内须保证人员稳定率达到90%,如中标单位更换岗位秩序人员须取得招标方许可。
1.6 中标单位需派驻驻场项目经理/主管1人。秩序人员如休病假、事假、丧假、婚假、年假等,乙方秩序公司需安排人员顶岗。
附表:秩序岗位编制明细表
秩序岗位编制明细表-日常秩序
1 | 秩序负责人 | 项目现场 | 1.在甲方物业经理领导下,全面主持秩序工作,对该物业经理负责; 2.负责指导、监督所管理物业范围的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主持本部门例会,总结日常工作,传达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指导和布置具体落实措施等。 |
2 | 内场巡查岗 | 【1-5】层内场 | 1.巡查所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特别注意大厅、走廊、机房、监控室、卫生间及禁火区; 2.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维护商场区域秩序,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行等。 |
3 | 卸货区管控岗 | 卸货区 | 对送货车辆做好管理,严禁堵塞通道。负责区域购物指引和秩序维护,做好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人员进出。对区域内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确保通道秩序良好。严禁所管辖范围消防通道堆放装修材料及杂物。注意管辖区周边治安动态。 |
4 | 停车场巡查岗 | 停车场(地下、地上) | 维护好车场交通治安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严格把好安全关。 |
2 日常秩序服务范围及内容
2.1工作范围:
a) 负责招标人指定秩序服务区域的财产、人身的24小时安全守护。维护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包括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监视、巡逻。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认真检查本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设施,发现隐患,立即采取紧急防卫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并报告招标人主管人员,负责协助予以处置。
b)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负责维持疏导本服务区域内的交通秩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巡查地面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车主和甲方工作人员。
c) 本服务区域内的各种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的24小时看护。如秩序发现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及招标人主管人员。
1.1 工作内容:
a) 在招标方的指导下,负责招标方所管物业项目内客户、顾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按使用功能不同,实施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以维护管理区域内的治安,保证各功能区域正常的秩序;预防抢劫、偷盗等刑事案件的发生;预防发生重大灾害伤亡事故;
b) 在招标方的指导下,负责管理区域外围交通疏导工作;指挥车辆按规定进出管理区域;指导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地下停车场或地面停车位;对运送货物车辆的停放、装卸货物等实施管理;对非机动车辆停放负责管理;
c) 在招标方的指导下,对管理区域外围的治安状况、环境秩序负责;
d) 在招标方的指导下,清理在外围兜售商品、黑(车)、黑摩的等无照商贩及闲杂人员;对在管理区域周围坐卧的顾客、行人、等负责劝阻疏导;
e) 完成招标方指派的其他临时工作。
3 投标单位管理制度(考核)
4 投标单位服务质量水平承诺(日常秩序外包服务标准)
5 投标单位信誉
6 投标单位软硬件设备投入清单
秩序服务合同
甲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关秩序工作,订立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秩序服务项目、地点及内容
1、项目名称:首饰城秩序服务
2、项目地点: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118号
3、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有偿秩序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执行本项目的秩序服务任务。合同执行人员按甲方实际岗位安排为准,详见附件一《招金广场秩序人员岗位安排》。具体人员分配和人数可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调整,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执行中需要增加或减少人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甲方与乙方所派驻的保安人员之间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
4.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停车场管理、各出入口管理、内外巡逻、突发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置上报、闭店清场、场内外消防设备设施巡查、重点部位值守及其他秩序维稳等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协助配合甲方做好其他秩序服务。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止。
三、服务标准与考核
1、日常秩序服务标准:
(1)服务质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标准。
(2)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中要求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专业的秩序服务。甲方根据此标准对乙方的秩序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及工作质量评估考核。
2、秩序工作质量评估考核:
甲方依据附件三随时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计算甲方实际应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的依据之一。
四、秩序服务费付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付费标准:
1、每人每月服务费为【 】 元,具体按照乙方实际派遣员工人数和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上述费用包含工资、社会保险、服装费、器械及使用折旧费、管理训练费、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秩序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上述费用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秩序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甲方依据《日常秩序服务标准》对乙方秩序服务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秩序工作质量评估考核》对乙方秩序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计算甲方实际应付乙方秩序服务费的依据之一。
在合同期限内,遇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价格或者双方统一调整服务费时,按双方商定的标准作适当调整,自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之日起执行。
(二)付费方式:
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根据每月秩序工作质量评估考核核算实际应付费用,并与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上月的秩序服务费。
乙方指定汇款信息:
公司名:
开户行:
账 号:
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视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秩序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有权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秩序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批评教育无效或不适合在甲方工作者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换人员,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更换。
2、为乙方秩序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值班场所,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场所进行合理妥善的使用,因乙方违规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秩序人员因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4、甲方应尊重秩序人员的工作,对秩序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安排秩序人员执行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以外的工作。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调用驻勤秩序人员执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以外的任何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秩序人员在执行秩序任务过程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并协助处理秩序人员与执行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6、甲方的安防、防盗、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与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和达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设置安全防范措施和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对乙方口头、书面的形式在秩序服务范围内做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告及其告知提示,甲方应当认真研究解决,甲方未能向乙方做出书面答复和未采取措施排除不安全隐患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其责任及后果。
7、乙方秩序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对员工进行抢救、治疗或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工伤员工应该享受的待遇,按规定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责,其他社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秩序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致本人伤残亡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但应积极协助抢救、治疗或办理相关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秩序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保险、福利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服务要求提供秩序人员,并对秩序人员进行岗前及岗中的教育和培训,并按要求建立秩序台账、档案和相应记录,甲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乙方秩序人员应接受双重管理,需严格遵守甲方和乙方的管理制度。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因乙方频繁更换人员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乙方人员需要调整,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应确保合法用工,依法与其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该劳动合同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合法存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与其员工劳动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乙方处理与其人员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
4、 乙方不得雇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如未成年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员、有违法犯罪或参与邪教等,否则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秩序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需积极协助抢救、治疗和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办理工伤申报、费用报销及员工安抚等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后,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更换人员而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将甲方秩序服务业务进行转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秩序服务相关情况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或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的,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国家法律法规变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政治事件、战争状态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双方都不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双方应积极应对,降低损失,并于发生该种状况后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如一方消极应对,致使损失扩大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壹个月的秩序服务费。
2、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秩序服务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壹个月秩序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迟延支付秩序服务费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壹个月的秩序服务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秩序人员的,每迟延一日,应按壹个月秩序服务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秩序人员超过十天未能到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壹个月的秩序服务费。
4、任何一方违约后都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拒不履行并因此而形成诉讼,违约方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实际损失。
5、在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位以任何形式招聘、留用或变相招聘、留用乙方员工,或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合同不能续签,甲方允许乙方员工以甲方身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人伍万元。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约的,就违约期间每日或就每次违约行为,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乙方违约超过【】日或累计违约达到【】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甲方依本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8、如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的,乙方除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据实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等费用)。
九、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2、双方确认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人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1)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劵)、旅游、考察、房屋装修等。
(2)借款、融资担保、商品赊销、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娱乐、招待等。
3、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其上述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监察部门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经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此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任何一方均保证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对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的邮件或物品均能送达本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提前七日以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本合同所示联系地址可作为诉讼(含仲裁)所有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中相关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按该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1:秩序人员安排明细
附件2:秩序人员服务标准
附件3:秩序人员考核标准
甲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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